從各途徑的公開文獻可以了解到能量守恒定律(law of conservation of energy)最早研究時期在1475年,由邁爾、焦耳、亥姆霍茲等主要貢獻人在1842年提出。
其一般表述為:能量既不會憑空產生,也不會憑空消失,它只會從一種形式轉化為另一種形式,或者從一個物體轉移到其它物體,而能量的總量保持不變。
能量守恒定律
就在近日,有一家電力公司稱已經突破了能量守恒定律,該技術不需要任何原材料、不受任何外界干擾,通過電子杠桿和機械杠桿的原理,只利用自身儲存電源起動,就能夠實現源源不斷的發電和輸送電。該發電方式無污染、比核電安全、無輻射,發電功率等同于核電廠,該項目的成功推廣將造福全人類。
那么,按照該電力公司的表述,是不是相當于一類“永動機”?

根據熱力學第一定律可以設想,要制造一種機器,它既不靠外界供給能量,本身也不減少能量,卻不斷地對外做功而不消耗能量。人們把這種假想的機器稱為第一類永動機。
因為對外界做功就必須消耗能量,不消耗能量就無法對外界做功,因此第一定律也可以表達為“第一類永動機是不可能造成的”,這一點達·芬奇得出過結論。
能量守恒定律發現于19世紀40年代,它是在5個國家、由各種不同職業的10余位科學家從不同側面各自獨立發現的,它科學地闡明了運動不滅的觀點。
其意思是不管是什么物質,它的“能”,不論發生轉化還是轉移,都不會變,且能量守恒定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科學實踐判定是可以突破的。



